丰雷:土地出让收入划归税务部门的长期影响

中新经纬客户端6月25日电 题:《丰雷:土地出让收入划归税务部门的长期影响》

作者 丰雷(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

近一段时间,房地产方面中国出台了三大政策,规范政府土地抵押融资、集中供地、土地出让收入划归税务部门。

规范政府土地抵押融资,涉及到土地储备、融资平台、打捆贷款等一些问题。一方面能够抑制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增长和投资冲动,同时可以优化地方政府债务结构。住宅用地集中是供地政策制定和实施的精细化,对房地产整个行业健康理性发展的好处更多。下面主要分析一下土地出让收入划归税务部门征收的影响。

这一政策有两条核心内容。一是将原来由自然资源部负责征收的土地出让收入划转给税务部门进行征收;二是目前的政策就是征管部门的改变,其他所有政策都不变。因此,短期影响并不大,长期影响可能有三个方面。

一是土地出让收入征管制度的变化,使得征管更加规范和高效。税务部门征管能力要高于自然资源部,使得它的管理更加规范,利用土地的出让金运作和腾挪的空间就会变小。

二是土地出让收支透明度也会增加。中央部门掌握信息更加充分,降低监管成本,提高中央财政整体的统筹能力,也就是国家能力建设。

三是可以更好地实现专款专用。2020年9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优先支持乡村振兴的意见》中,明确规定了要“稳步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的比例”,征管政策的变化有利于土地出让收入使用的渠道和结构按照政府的意图进行。

这一政策也符合整个中国经济改革的特点——渐进式改革。它只是一个过渡性的政策,比如土地出让收入先宣布用于农业农村建设要占到百分之多少,第二步土地出让收入的征管就由国土部门划转到税务部门,第三步是不是还有进一步的措施,还有待观察。

总之,近一段时间出台的三大政策本身是密切相关的,是一个整体,一个系统。反映出中国土地功能的变化,包括土地生产要素的功能,作为资本和分配的功能。土地要素市场化改革和城乡二元土地制度的改革,综合协同一起,有利于未来建立更加包容性的土地制度,真正形成高质量发展的新发展模式。(本文据丰雷在中国宏观经济论坛CMF宏观经济热点问题研讨会(第29期)的发言整理,未经本人审核。)(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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