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张歆
为进一步规范财产产品开发管理行为,压实公司产品管理主体责任,提升行业产品整体质量,切实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银组织开展了第二次财产保险公司备案产品条款费率非现场检查。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近日银保监会向20家财产保险公司下发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责令公司立即停止使用问题产品,限期整改,并对其中情节严重的11家公司采取禁止申报新备案产品3至6个月的监管措施。
银保监会表示,此次财产保险公司产品检查,坚持问题导向,以日常监管中发现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对20家财产保险公司的1550个、责任保险和短期产品进行全面检查。通过检查发现公司的一些产品存在突出问题,主要表现为备案类产品中含涉车责任;短期健康保险或责任保险条款中引用已经废止的伤残评定标准;短期健康保险中引入长期;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主险条款或费率未区分被保险人有无等情况;主险费率浮动条件未明确列明等。此外,公司产品还普遍存在不规范或者有瑕疵的情况,主要表现为保险条款命名不规范,保险条款或者保险费率表述不规范,备案表填写有瑕疵,产品归类或信息录入有瑕疵,文本表述有瑕疵等。
近年来,银保监会持续加大财产保险产品监管力度,严查重处产品领域违规行为,要求财产保险公司做到以下三个方面:其一,高度重视产品管理,切实担负起产品主体责任;其二,对照检查发现问题,主动做好产品自查清理,及时清理注销问题产品和“僵尸”产品;其三,依法合规开发保险产品,严格产品报备使用管理,严格产品法律审查、精算审查、合规审查,确保问题产品不出公司、不进市场。
银保监会表示,下一步将密切跟踪监测公司产品整改情况,强化产品检查成果运用;持续深入开展产品检查,实现对全部财产保险公司产品检查全覆盖;积极采取各种有效的产品监管措施,督促财产保险公司提高产品开发质量和整体水平,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保险需求,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编辑 孙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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