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文件《关于调整新建商品住房交易实现及撤销备案限制的函》。
文件中显示,为统筹房地产市场调控,提振市场信心,经百城办例会研究决定,现取消新建商品住房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之日起满3年方可上市转让的交易时限,取消已撤销备案房屋的交易资格冻结时限。
对于上述消息,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负责人向新京报记者表示:“上述文件属实。”
对于取消限售的原因,上述相关负责人表示:“开封市自从2017年出台限售等房地产调控政策,出台限售政策的初衷是遏制炒房现象。经过两年来的调控,开封市房地产已经过度到平稳发展的阶段,炒房现象基本得到遏制,所以限售政策并无存在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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