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烟被纳入控烟范围势在必行
百姓看法
□钱夙伟
最新修订的《杭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于1日正式实施。对于新兴的电子烟,《条例》明确规定,吸烟是指吸入、呼出烟草的烟雾或有害电子烟气雾,因此,禁止吸烟场所不仅禁止点燃烟草制品和吸传统卷烟,也禁止吸电子烟。(1月2日观察者网)
电子烟被纳入控烟范围势在必行。电子烟里的液体中含有兴奋剂和香精,不同的香精带来不同的口味,液体在电极加热的作用下,发生化学反应,产生烟雾,在此过程中,由于液体的蒸发,从而可能会产生一些对人体有害的物质,而对胎儿更构成一种“严重威胁”。
电子烟对青少年的危害尤其不容忽视。许多青少年是从一开始吸电子烟到正式吸传统卷烟,研究发现,44%尝试过电子香烟的非吸烟青少年表示,他们打算在第二年尝试吸传统香烟。而我国吸烟低龄化趋势明显,据一份研究报告指出,我国一些省市青少年平均吸烟年龄已经降低至10.7岁。劝阻青少年吸烟,就必须同时遏制电子烟。
其实早在2003年,我国正式签署由世界卫生组织倡议发布的《烟草控制框架条约》,其中明确规定“禁止生产和销售对未成年人具有吸引力的烟草制品形状的糖果、点心、玩具或任何其它实物”,其中就包括电子烟这种产品。
然而,由于电子烟被认为不是烟草类产品,也不属于药品、非保健品和医疗器械,大多数电子烟处于“三无”状态。也因此,目前国内电子烟市场尚缺乏统一的产品标准、安全评估和监管体系,也没有一个特定的部门对其实施监管。比如曾有报道,电子烟竟公然在校园周边销售。
现在最新修订的《杭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明确把电子烟纳入控烟范围,澄清了对电子烟的模糊认识,对于禁止吸烟场所同样禁吸电子烟有法可依,这将有助于改变目前电子烟大行其道的现状,大大减轻电子烟的危害,并推动控烟的进程,值得各地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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