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纵73只债券、非法获利共计2.19亿元,外逃近六年,这位大行处长涉嫌贪污犯罪案有了最新进展。
近日,人民法院公告网发布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中级法院最新公告。公告显示,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认为,有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白静实施了贪污犯罪后逃匿,在通缉一年后不能到案,查封财产具有高度可能属于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故依法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
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申请没收的财产均为房产,共9套,其中7套位于北京,2套位于海南三亚。白静因涉嫌犯职务侵占罪于2013年9月9日被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立案侦查,同年11月18日被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白静于2013年7月31日逃匿至加拿大。
国际刑警组织中国国家中心局2015年集中公布了针对100名涉嫌犯罪的外逃国家工作人员、重要腐败案件涉案人等人员的红色通缉令,白静就是“百名红通人员”之一,实际上,金融领域因涉嫌犯罪的重要腐败案件涉案人纳入名单的并不在少数,达15人,其中就占9人之多。
三年间非法获利超2亿
呼和浩特市中级法院公告称,1973年出生的白静曾任( ,)金融市场部投资中心(二级部)本币投资处副处长(主持工作)、处长,2008年至2011年间,犯罪嫌疑人白静利用在的职务便利,伙同他人以农行、( ,)为债券交易平台,先后操纵73只债券进行债券交易,侵吞农行、国信证券利益,非法获利共计2.19亿元。
白静因涉嫌犯职务侵占罪于2013年9月9日被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立案侦查,同年11月18日被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白静于2013年7月31日逃匿,同年12月19日国际刑警组织对其发布红色通报。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经侦查查明白静涉嫌犯贪污罪,于2019年2月22日将犯罪线索移送内蒙古自治区监察委员会,内蒙古自治区监察委员会于2019年2月28日以白静涉嫌犯贪污罪立案调查。
公告称,犯罪嫌疑人白静使用违法所得中的部分款项在北京及三亚两地购置了多套房产,内蒙古自治区监察委员会依法查封房产9套。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认为,有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白静实施了贪污犯罪后逃匿,在通缉一年后不能到案,上述查封财产具有高度可能属于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故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白静仍逃匿在外,因此,按照法律规定,利害关系人权利、义务犯罪嫌疑人白静的近亲属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在公告期间内可以书面形式向本院申请参加诉讼,也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犯罪嫌疑人的近亲属申请参加诉讼,应当提供与犯罪嫌疑人关系的证明;其他利害关系人申请参加诉讼,应当提供对申请没收的财产享有权利的证据材料,如不按规定申报权利,可能承担不利法律后果。公告期间为六个月。公告期满后,本院将依法审理本案。
9套房产或将没收,北京7套价值不菲
公告也公布了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申请没收的财产清单,共计9套房产,其中北京房产7套,海南三亚2套。具体为:
1.位于北京市海淀区玉渊潭南路11号院2号楼21层1单元2102号房产1套;
2.位于北京市海淀区玉渊潭住宅及商业3号楼7层CD-07C房产1套;
3.位于海南省三亚市红树峪(亚龙湾-西山渡)产权式酒店V08号房产1套;
4.位于北京市海淀区玉渊潭南路11号院2号楼17层1单元1702号房产1套;
5.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呼家楼(呼家楼商务居住综合区一期)3号公寓18层2108号房产1套;
6.位于北京市顺义区龙之湾嘉园(天竺开发区21地)A1-7#住宅楼(3823)号房产1套;
7.位于北京市顺义区龙之湾嘉园(天竺开发区21地)C1-41#住宅楼(5907)号房产1套;
8.位于海南省三亚市红树峪(亚龙湾-西山渡)产权式酒店V09房产1套;
9.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呼家楼(呼家楼商务居住综合区一期)1号公寓12层1506号房产1套。
中国记者从链家查询了位于北京的这几套房产,其中位于海淀区玉渊潭南路11号院的两套房产是高端住宅小区缘溪堂,目前该小区的均价超9.8万/平。从链家公布的历史成交记录看,户型多是300-700平左右的大户型,成交价格2000万以上。
此外,两套位于北京顺义区龙之湾嘉园房产所在的小区属于别墅区,链家显示当前均价在6万左右。
金融领域“百名红通人员”达十余人
国际刑警组织中国国家中心局2015年集中公布了针对100名涉嫌犯罪的外逃国家工作人员、重要腐败案件涉案人等人员的红色通缉令,白静就是“百名红通人员”之一,实际上,金融领域因涉嫌犯罪的重要腐败案件涉案人纳入名单的并不在少数,达15人,其中银行业就达9人。
值得一提的是,上述9名被红色通缉的银行人员均来自国有大行,分别是、、农行、。其中,( ,)广州分行原党委书记、行长刘昌明涉案金额最高。公开资料显示,刘昌明在主政交行广州分行的3年时间内,违规发放贷款近98亿元。2007年底、2008年初,交行以干部轮岗的名义将刘昌明调至武汉的投资有限公司,但刘昌明并未到武汉履新,其后不久,交行便无法联系到刘昌明。
2015年( ,)四川省分行原工作人员朱振宇外逃13年后被成功劝返,公开报道显示,2002年6月至9月,朱振宇伙同他人利用办理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业务之机,假冒客户资料重复办理购房按揭,与他人共同贪污公款140余万元。2017年,工商银行四川省分行营业部原信贷员袁梅回国投案。
2018年,( ,)江门分行原行长赖明敏外逃17年后回国投案,并主动退赃。
2019年6月,外逃18年的“百名红通人员”、曾任(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彩田路证券营业部总经理的刘宝凤回国投案自首并积极退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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