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陶凤 肖涌刚)6月最后一天,被视为中国对外开放风向标的三大清单(2019版)齐齐出炉。6月30日,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发布了《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9年版)》、《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9年版)》和《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19年版)》。
农业、制造业、增值电信、文化等七大领域进一步放宽准入,包括组件在内的先进制造、高新技术、现代服务业等领域投资成为鼓励外商投资方向,随着《外商投资法》落地实施,更高水平的对外开放格局正在成型。
在2018年基础上,2019年版全国负面清单和负面清单继续大幅压减。其中,全国外资准入负面清单条目由48条减至40条,压减比例16.7%;自贸试验区外资准入负面清单条目由45条减至37条,压减比例17.8%。2019年版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将于7月30日实施。
“负面清单只减少、不新增限制。”国家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称,2019年修订外资准入负面清单交通运输、增值电信、基础设施、文化等服务业领域,以及制造业、采矿业、农业领域均推出了新的开放措施,在更多领域允许外资控股或独资经营。
负面清单缩减的同时,鼓励清单也在扩容。最新出台的2019年版《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总条目1108条,其中全国目录415条,与2017年版相比增加67条、修改45条。其中,制造业依然是鼓励外商投资的重点方向,全国目录新增或修改条目80%以上属于制造业范畴。
海关总署数据显示,2018年,我国吸引外商投资1383亿,同比增长1.5%,规模再创历史新高,继续成为全球第二大跨国投资流入地。中国开放的大门只会越开越大。在日前举行的G20大阪峰会上,国家主席习近平宣布,中国将进一步推出若干重大举措,除发布2019年版外资准入负面清单,中国还将新设6个自由贸易试验区,增设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新片区,加快探索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进程;进一步降低关税水平,努力消除非关税贸易壁垒,大幅削减进口环节制度性成本;将于明年1月1日实施新的外商投资法律制度。
对于清单发布后的扩大开放工作,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宁吉喆称,发改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和各地方,全面清理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之外领域和对外资单独设置的准入限制,确保市场准入内外资标准一致,对外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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