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子女都认为:如果有一天父母不在了,自己理所当然可以全额继承父母的房产。但事实真是这样吗?
其实未必!
日前,杭州萧山就有一件
房产继承案例成为热门话题:
王大爷去世后留下一套房子
而该套房产的继承人竟高达17人
真实案例:家住杭州的王大爷和老伴婚后购买了一套上下两层的房子,二人共生育了7名子女。王大爷的老伴儿在上个世纪90年代就因病去世,在2005年,王大爷也去世了。他的7位子女想当然地以为父母留下的房子就是他们的,谁也没有主张去办理房产过户。前段时间,7个兄弟姐妹才终于协商决定:为了不让房子荒废,由最小的妹妹王女士继承这套房子,日后兄弟姐妹也可团聚在此。
但在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时,王女士才得知,因为自己母亲去世早于继外婆,这套房产过户竟涉及17名继承人。
01这17名继承人是怎么来的?根据《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当年继外婆和外公均丧偶后重组了家庭,王女士的母亲那时尚未成年,继外婆对母亲也尽了抚养义务,两人形成了抚养关系。王女士母亲去世时,外公早已去世,继外婆仍在世且是第一顺序继承人。
首先,房产是王女士父母的婚内共同财产,父母各持有房产的1/2份额。母亲去世后属于母亲的房产份额由王大爷、王女士兄妹七人和继外婆共同继承。因此,继外婆可以继承这套房子份额的1/18。
而让王女士头大的是:继外婆在2017年去世,继外婆的1/18份额可由其与外公所生的其他3个子女均分。但继外婆的2个子女(王女士的小姨和舅舅)也早于她过世,留下了9个孩子,这9人与继外婆的另外一个儿子共同继承外婆的1/18份额,虽然这10个人占的份额不多,但都是法律上的继承人。
如今,父母的房产被分为17份,真是急哭了王女士,一套房子这么多份额,该咋分?不仅各种房产继承的证明文件需要跑断腿,光是“集齐”这么多人就并非易事,何况还要讲明情况并说服众人放弃继承。如果这17人中有人不愿意放弃继承,王女士不但不能全部继承该套房产,也会导致房子不能出售,难以变现。
02如何避免出现这种情况?发生房产继承后,尽早办理继承手续,防止出现更多的继承人。
多个继承人死亡导致围绕房产的继承案件叠加,处理难度自然大。无论是多人同时到场还是多人达成调解,都是非常困难的。发生死亡后,应尽早办理房产继承,避免后续意外情况导致继承人数增多。
当年王女士的母亲去世后,父亲可以与继外婆进行商议让其放弃房产继承,早早办理房产的过户,就不会导致后面10位继承人的出现,王女士也不用这么麻烦了。
过户君提醒独生子女也好,有兄弟姐妹的也罢,家人的死亡顺序会在法律规定的逻辑之下织就一张家族继承的大网。谁都在网中,无从逃脱。
因此,房产继承要尽早办理,不要给自己徒增烦恼。当然,房屋过户遇到难题,就找快过户帮您,我们一直都在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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