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官网发布《关于2019年第四次公开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的补充公告》,经研究,宗地2019-27号、宗地2019-33号需进一步核实安置及回购事宜,取消出让。
宗地2019-27号是晋安区三八路西侧的金鸡新苑五期出让地,选址用地面积78920平方米,用地面积69320平方米(合103.98亩),用途为住宅用地、商业用地,其商业建筑面积不低于13500平方米,起始价15.06亿元。
该宗地须建设可建住宅建筑面积的80%安置型商品住房,按照18430元/平方米均价销售,由福州市人民政府指定对象购买。
宗地2019-33号是鼓楼区温泉路西侧、外贸中心酒店东侧的过洋垱旧改项目出让地,面积12335平方米(合18.5亩),用途为住宅用地、商服(商业、商务)用地,其商业、商务建筑面积不低于3000平方米,起始价3.99亿元。
该宗地须建设可建住宅建筑面积的90%安置型商品住房,按照19300元/平方米均价销售,由福州市人民政府指定对象购买。
项目须提供1500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由鼓楼区人民政府指定单位按照成交楼面地价+3400元/平方米建安成本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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