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30日,长春省直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关于2019年度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调整的通知,通知中明确2019年度省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调整为19,730元。
通知全文如下
通知原文如下
各缴存单位:
根据吉林省统计局发布的吉林省2018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信息显示,长春市2018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78,919元。现对省直住房公积金2019年度缴存基数上限调整如下:
2019年度省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调整为19,730元。
请各缴存单位按照要求,做好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工作。
特此通知。
长春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
2019年5月27日
易居企业集团
克而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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