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省直住房公积金中心,关于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调整的通知

2019年5月30日,长春省直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关于2019年度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调整的通知,通知中明确2019年度省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调整为19,730元。

通知全文如下

通知原文如下

各缴存单位:

根据吉林省统计局发布的吉林省2018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信息显示,长春市2018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78,919元。现对省直住房公积金2019年度缴存基数上限调整如下:

2019年度省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调整为19,730元。

请各缴存单位按照要求,做好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工作。

特此通知。

长春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

2019年5月27日

易居企业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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