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版AMC监管规则“接力”出台 未来是否向五大AMC看齐引关注

财联社(北京,记者 高萍)讯,近日,随着云南发布地方AMC(资产管理公司)监管规则征求意见稿,出台相关条例的省份再添一例。在此之前,江西、北京等地曾陆续出台地方版AMC监管规则。

5月底,银保监会宣布把制定统一的地方AMC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作为今年立法工作计划之一。多位业内人士向财联社记者表示,这意味着地方AMC在年内有望迎来统一监管。而未来地方AMC监管是否向五大AMC看齐,以及统一监管规则如何平衡和兼顾不同地区之间的差异问题受到市场关注。

“因地制宜” 多地出台地方版AMC监管规则

从云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发布的《云南省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来看,征求意见稿主要对云南省内AMC的机构设立、变更和终止,合规经营、风险控制、监督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规范。

财联社记者了解到,在云南之前,北京、江西等地也出台了地方版AMC监管规则。

“地方AMC的统一监管规则由银保监会制定。”东方资产首席经济学家吴庆表示,但具体的监管办法是由各地方金融监管机构,即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来操作。在统一规则没有明确之前,无论是发牌照还是每年的例行检查,需要地方规则监管,地方出台相关规定也使得监管有法可依。

据了解,江西省在2017年率先出台了全国首份地方AMC监管文件。截至2020年底,已有9省市明确出台地方AMC相应监管条例。纵观不同地区制定的监管规则,框架基本相似的同时具体细节也存在差异。诸如,与此前北京等地披露的类似监管规定相比,云南最新发布的征求意见稿在发起人资格、资金运用等细节上设置了更加严格的条件。其中,云南要求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的发起人应为企业法人,并承诺3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股权,不将所持有的股权进行质押或设立其他权利负担。

“沿海地区和西部欠发达地方之间差别很大,不同地区也存在差别,地方AMC具体监管规则执行上必然会略有不同,这也是根据各地实际情况进行的考虑。”吴庆如是说。

统一监管办法酝酿中 这些方面受关注

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曾刚直言,目前地方AMC没有统一的监管规则,机构本身的监管是2017年之后交由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来负责,有些地方制定监管规则较早,有些地方可能还没有制定相应的规则,因而监管相对松散、不统一。

地方AMC有望不久后迎来统一监管。银保监会5月底公开表示,把制定《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作为今年立法工作计划之一。

“即将出台的统一监管办法,将进一步完善AMC监管框架,地方AMC将告别部分业务混乱、法律定位不明的现状。”南方一家地方AMC内部人士表示,未来,地方AMC将从设立流程、经营范围、禁止性规定等方面有一个纲领性文件作为指引。

曾刚认为,强调主业收入的占比、限制一些套利型业务可能是地方AMC未来监管的重点。

在吴庆看来,五大AMC监管规则较为严格,地方AMC统一规则的建立比较重要的一点是,是否向五大AMC看齐。

吴庆认为,地方AMC统一规则的制定还需要兼顾到各种情况。“有些规则适合市场规模比较大的发达地区,这些地方业务量大且市场化程度较高。但还有些地方市场规模小,市场化程度不如发达的地方。”吴庆表示,在某些细节问题上,地方AMC监管规则可能需要交由地方做补充,或者地方在执行当中尝试以不同的方式去解决。

“地方AMC是否可以跨区域经营是一个可以讨论的问题,也由此引发跨区域监管问题。”吴庆进而表示,如果业务风险不大,不需要现场监管,那么这种业务可能比较适合跨区域经营。这样既能增加市场的竞争性、提高市场的活力,也能提高行业的效率。但有一些业务风险比较大,需要比较频繁的现场监管,这种业务恐怕不适合跨区域经营。“允许跨区域的业务越多,竞争性就越强,市场就越有效率,但是风险也会越大。这两者之间需要寻找一个平衡点。”

曾刚认为,未来地方AMC主要的业务标准应该和五大AMC看齐,监管制定统一规则推动地方AMC回归主业的同时,如何给地方AMC创造更好的外部条件、更好的融资渠道等,也是需要考虑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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